上市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相关规定涉及哪些方面,比如什么时候可以变更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01.重命名的原因
深圳:
1.根据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自主变更公司全称或证券简称;
2.新上市公司确定证券简称时。
上海股票市场:
1.因主营业务调整、控制权变更或业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变更证券简称;
2.新上市公司确定证券简称时。
02.改变原则
深圳:
公司名称变更的原则:
1.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变更名称,不得随意变更。
2.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应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公司股价不应受到名称变更的影响,不得误导投资者。
主营业务变化的判断标准:
1.最近十二个月新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0%以上;
2.新业务最近十二个月实现的营业利润占公司营业利润的30%以上。
注:在计算新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比例时,原则上应选择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作为比较基数。若因股权购买、资产注入、重大资产重组等原因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为增强可比性,应选择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或审阅的备考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作为比较基准。
上海股票市场:
公司简称变更原则: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反映公司的主营业务、商标或品牌以及与公司经营特点相关的其他要素。
缩写不得更改:
1.在不变更企业全称、不调整业务范围、不修改章程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得变更证券简称。如有必要进行变更,应充分披露理由。
2.如果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对外投资等方式发展新业务。但相关业务尚未实现营业收入的,公司不得使用该业务及其行业相关名称作为证券简称。上市公司新开展的业务已取得营业收入,但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30%的,原则上不得使用该业务及其行业相关名称作为证券简称。确需使用的,应当充分披露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并提示相关风险。
03.更名时间。
深圳:
上市公司因主营业务变更拟变更名称的,原则上应当在主营业务变更完成后变更名称。
上述案例中,ZJMXDYR公司在未完成主营业务变更的情况下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简称时未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申请。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因ZJMXDYR公司未按规定变更公司名称向其发出监管函。
04.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审查程序
证券简称变更:董事会
公司全称变更: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提示:深交所《公司名称变更公告格式指引》要求披露独立董事意见。因此,易建议独立董事在深交所公司变更公司名称时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另外,公司全称的变更已经在股东大会上进行。是否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暂无法律规定变更公司全称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
证券简称变更流程(SSE)温馨提示:工商登记名称变更时的相关规定。
1.申请变更的企业名称属于登记主管机关管辖的,由登记主管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企业登记和企业名称核准不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对拟变更的企业名称进行初步审查,并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提交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变更核准书应当载明原企业名称、拟变更企业名称(别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姓名、企业登记机关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对名称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收到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后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核准的发送至《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如果拒绝,发送至《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登记主管机关应当自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登记资料送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自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当申请其分支机构名称变更登记。4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和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的有效期为6个月。到期后,核准的名称将自动失效。5 .企业的经营经营权被撤销,其名称中标明经营的,企业应当自经营经营权被撤销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名称及其他登记事项。参考代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05.证券简称的要求
06.投资者简报
深圳:
1.拟变更公司名称受到主要媒体质疑的,应当及时作出补充说明,并披露名称变更事项。深交所可能要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更名事宜与投资者互动。公司应在投资者说明会结束后的下一个交易日(深圳主板、中小板)两个交易日(创业板)披露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2.上市公司披露变更公司名称公告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的,深交所可以根据情况要求公司对股票交易进行自查。同时,深交所可要求公司提交知情人名单,视情况检查公司股票交易情况。
上海股票市场:
1.媒体、市场或者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提出质疑的,上交所可以视情况要求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证券简称变更的主要情况和具体原因,并于次日予以公告。
2.如果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上交所也可以视情况对公司股票交易进行检查,并要求公司提示相关风险。
相关法律依据:
103010第六章第七节
103010第七章第五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103010第七章第五节
07.相关公告模板
适用板块相关公告模板深主板中小板主板, 中小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3号3354上市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的公告格式创业板公告格式第13号3354上市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的公告格式上海主板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19号3354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实施)公告格式科技创新板日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2号3354科学
上交所只制定了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