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程序包括两个具体程序:一是公司进行的申请登记程序。第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程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法律、行政法规限制公司经营范围的,应当依法批准。因此,公司登记程序有时包括第三个程序,即设立审批程序或核准程序。(一)公司注册程序。公司登记程序是指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程序。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申请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三种,登记程序也相应分为三种(这里先介绍一下,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申请设立登记的程序是:设立公司,需要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为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未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请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证件。(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于创立大会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证件。(二)公司登记机关批准的登记程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程序是指公司登记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审查公司登记文件,核准或者驳回申请,核发、换发或者收缴营业执照的工作流程。1.公司批准和注册的法律程序。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法律文件后,向申请人发出《通知书》《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本通知在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要求的文件后发布。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登记提交的文件因登记情况不同而不同,即应根据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公司登记的不同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号文颁发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否则,申请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经核准登记的,应当自核准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核发、换发或者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办理签字备案手续。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发送至《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公司颁发、更新或收回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