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
为什么MLM多年来一直是“无辜”的?判决书首次揭露了华莱生物的“金钱公关”。
中国网财经12月26日讯(记者李瑜、张强、杨)湖南益阳以生产销售“红茶”闻名的湖南华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莱公司”),近年来深陷“涉嫌传销”的漩涡,却一直安然无恙。然而,最近公布的一份关于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领导受贿的司法判决书,揭示了这一现象的原因。
受贿案揭露“金钱公关”细节
湖南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王,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2018年4月开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最近公布的湖南益阳中院《王立旺受贿、单位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号中,记者找到了对王、华莱公司董事长陈某某行贿犯罪的事实陈述:
2011年以来,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多起关于湖南华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莱公司”)涉嫌传销的举报。被告人王接到举报后,未依法组织力量、安排人员进行调查核实。2012年,被告人王与华莱公司董事长陈某某(即陈社强)相识,并逐渐来往密切。2015年初,被告人王在全国公安经侦大队大队长进京培训会议期间,帮助陈联系华莱公司销售红茶较多的其他省市经侦领导吃饭,并帮其推荐该公司产品红茶,请求关照。2015年,华莱公司向商务部申请直销牌照。在审查过程中,商务部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华莱公司是否涉嫌传销,同时将反映华莱公司可能涉嫌传销的线索移送其他省份公安机关查处。被告人王代表益阳市公安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华莱公司进行调查,确定华莱公司不涉嫌传销,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2015年底,陈某为感谢被告人王对其公司的关照,在益阳市佳宁纳国际酒店停车场以帮助其妻解决医药费的名义送给被告人王现金10万元,被告人王收受。2016年上半年,被告人王以借车为名,向陈某索要越野车一辆。陈从益阳名车店购买路虎揽胜Sport 2995CC越野车一辆,送给被告人王。由华莱公司支付的购车款和的保险费,并给予被告人王现金10万元办理车辆牌照。被告人王收受后,将该车登记在其侄子焦某某名下,后过户至其朋友杨某某的司机王某名下。该车在案发前实际由被告人王使用和占有。
在王旺旺所在单位行贿事实的陈述中,再次出现了华莱公司董事长陈某某的名字:
华莱公司董事长陈某某感谢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处理华莱公司涉嫌传销的举报线索和该公司申请直销许可证过程中给予的关照。2016年春节前,他通过被告人王,送给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赞助费”10万元。2017年春节前,被告人王在益阳市佳宁纳国际大酒店送给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赞助费”20万元。被告人王收受上述30万元后,送给经侦支队会计李,存入该支队“小金库”用于开支
在王受贿、单位行贿一案中,华莱公司董事长陈某某是否涉嫌行贿罪,北京市隆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的相关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构成行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敲诈勒索给予财物,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受贿罪。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对犯罪情节轻微,在侦破重大案件中起关键作用,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具体犯罪的认定和处罚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来决定。
陷入“涉嫌传销”的漩涡,获得先进称号。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湖南华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对方表示对此事毫不知情,仅表示2019年公司红茶产品销售大部分停止。在华莱公司以安化县委宣传部名义向记者提供的一份资料说明中,提到华莱公司是“当地重点龙头企业,已缴纳国家税收10多亿元”等等。但近年来,各地都不再提及该公司“涉嫌传销”。
相关资料显示,2018年6月,河北省巨鹿县警方在一起涉及300人的传销案件中,通报华莱公司参与传销,并要求相关在逃人员投案自首。近年来,在至少10起刑事案件中,华莱公司多名红茶经销商因其销售方式被法院定性为传销而被判刑。与此同时,包括央视在内的国内多家媒体报道了湖南华莱的产品“华莱健”红茶被经销商用于“传销活动”。
华莱公司向媒体解释“涉嫌传销”一事时表示,这是各地经销商的行为,与华莱公司无关。2018年10月,华莱公司还获得了“‘万企帮万村’全国先进民营企业”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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