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企业“提质增效、创新争星”活动的意见》(常发〔2018〕22号)精神,为激励全市企业做强做优,正在开展2021年星级企业评定工作,评定采取企业先申报后综合评定的方式。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纳税标准。2021年企业入库缴纳的地方税总税额(含当年可抵扣税额)包括上市公司高管减持限售股在当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不包括企业代扣代缴的税款(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查补入库、弥补以前年度欠税。企业、房地产、建筑企业超过3000万元,现代服务业企业超过2000万元。
2.企业定义。在我市注册、纳税、独立核算的企业。
以集团名义参与合并的企业限于母公司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一级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持股50%以上的其他地方企业,必须合并申报参与。
同一外国企业在本市范围内设立的互无股权关系的企业,视同关联企业,合并申报参加评比,并指定入库税额最高的企业参加表彰。
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在当地设立的同一业务领域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合并申报参与。
3.其他要求。(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存在不良和违约记录,不得参与评价;(2)信用常州平台存在严重失信行为,不得参与评价;(3)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时,不得参加;(4)根据《常州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长政办发〔2018〕27号)规定,被评为C、D类的工业企业不得参加;(5)集团企业应一次性申报,不得进行补充申报。
二、申报表
凡符合申请条件、拟申请评价的企业,请填写《2021年度星级企业评定申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将加盖公章的PDF文档和WORD电子版分别提交至市工信局和市发改委邮箱。
三。联系信息
企业应向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联系人:周,联系电话:85681214,电子邮箱:
现代服务企业、房地产、建筑企业要向常州市发改委申报。联系人:1900414@https://www.zhucesz.com/李盘,电话:85681090,电子邮件
四。申请截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市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新提质增效争创之星”活动的意见(常发〔2018〕22号)
https://www.zhucesz.com/年度星级企业评定申报表。文件
常州市发改委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详情请登陆常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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