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成成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在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王新生,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和商业运营管理;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等。由于该照片被某公司未经授权用于商业宣传,中国著名短跑运动员苏被起诉,并被赔偿3000元。长江日报记者8月29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苏与武汉诚诚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诚诚公司”)已于6月21日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因诚诚诚诚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苏肖像的文章,文章的底页涉及诚诚诚诚公司的商业推广信息,苏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诚成公司向苏出具书面道歉声明,并赔偿财产损失3000元。苏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上诉理由之一是一审法院没有考虑苏作为公众人物的商业价值,3000元根本无法弥补苏的经济损失。苏芳田冰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不仅不能阻止侵权人侵犯肖像权,还纵容了侵权人的侵权行为。
广州中院二审认为,本案无有效证据证明苏的损失或成成成公司的获利,侵权的主观恶性较低。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从成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处了解到,此次苏分批起诉,成成公司只是其中之一。二审后,成成公司已向苏支付赔偿金3000元,并已与苏方达达成和解。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苏多次被诉侵权。仅今年一年,他就起诉了多家企业,获得了2500元至6500元不等的赔偿。据媒体报道,苏诉新东方侵权案将于9月23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长江日报记者李玉英)
来源: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