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国有企业:
根据《四川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印发《四川省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7年版)》,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省属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更加严格具体的本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附:《四川省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7年版)》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
四川省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2017版)
一.禁止的课程
(一)不符合国家和四川省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
(二)经省SASAC审核的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投资项目。
(三)项目资本金低于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投资项目。
(四)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安全生产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项目。
(5)超过省级SASAC认定的非主业投资比例的非主业投资项目。
(六)不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的投资项目。
(七)投资项目没有明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方式和相关责任人的。
(8)预期投资回报率低于5年期国债利率的商业投资项目。
(9)三级及以下子公司(不含上市公司和特别授权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二。特殊监管类别
(一)单笔投资额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30%(含)的重大投资项目(政府指令性项目除外)。
(2)单笔投资10亿元以上(含)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政府指令性项目、有资金结算支付担保的上市公司项目、PPP项目)。投资额是指项目的总投资额。
(3)单笔投资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的重大股权投资项目(向全资子公司增资除外)。投资额是指企业本身的投资额。
(四)列入“投资特别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收购非国有股权或向非国有企业增资,实施1亿元及以上重大股权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