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7日讯——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显示,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被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https://www.zhucesz.com/元罚款,并没收其违法所得https://www.zhucesz.com/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沪证罚字[2021]第018823719231号),2021年3月23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2-8号一楼01室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营业部销售的产品进行了抽检。随机抽样的产品型号:TS9180,规格:100-240V ~ 50/60hz https://www.zhucesz.com/,生产日期:Feb。2019 . 20,产品名称:多功能打印机,经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判定不合格,当事人要求复检,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复检判定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是这台多功能打印机的进口商和销售商。该多功能打印机经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其中“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项目判定为不合格,综合判定为不合格。现查明当事人货物价值万元,违法所得元,无存货。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打印机,检验报告中有一项不合格,未造成人体健康、人身财产损害,未造成社会影响。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规定,决定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对当事人进行如下处罚: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https://www.zhucesz.com/;二、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0日。佳能(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6日,注册资本5605万美元,是佳能的全资子公司。
佳能官网显示,佳能于1937年开始创业。目前,佳能的业务以光学技术为核心,涵盖影像系统产品、办公产品、工业设备等广泛领域。佳能在中国的事业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1997年3月,佳能(中国)有限公司成立,全面负责佳能在中国市场销售的所有工作。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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