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朋友问我,最近打算投资一个楼盘,已经锁定了一个楼盘。价格,户型,首付比例都合适。他和妻子已经有2套房,准备以9岁女儿的名义购买。不知道这有没有可能,想听听我的看法。
作为房子最重要的资产,继承孩子没有错。以未成年子女命名房屋有利有弊。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和处理。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把财产的名字留在子女而不是配偶名下的好处如下:
1.有利的地方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由于房屋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一旦结婚也属于婚前财产。
2.夫妻离异,无法分配房子,给孩子一份保障。
将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无权对子女名下的房屋进行再分配。对未成年孩子确实是有益的,是一种保障。
3.因为直接买房时房产的名字落在孩子身上,没有继承和分配的纠纷,还省了过户费和税费。
(1)、节约转让和继承的税费。
房屋继承的方式通常有赠与、转让、继承,继承又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如果父母把房子作为赠与和转让给子女,不仅需要公证,还要承担一定的税费,尤其是赠与和继承部分。子女继承后,过户也需要20。所得税。
(2)因继承产生的纠纷省略。
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手续繁琐,容易产生纠纷。把房子直接登记在孩子名下,省了税费,也不会有继承纠纷。
二。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弊端
1.孩子们太小,无法处理好房子这样的重资产。
未成年子女无权处理自己的房子,需要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但是18岁以后,就可以处理自己的房子了。
现实中,有些孩子会因为沉迷游戏或者其他不良嗜好而卖掉自己的房子。房子卖了之后,房款很快就花光了。等父母知道了,一切都晚了。
2.父母无权随意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出售房屋。
如果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父母不能随意处置,房屋已经属于子女。
比如我的一个朋友用他孩子的名字注册了一套房子。后来因为需要资金,准备卖房子。等他卖了,发现不能随便卖,还需要公证。我朋友不明白,房子是他自己出钱买的,所以他们是他孩子的父母,所以为什么不能卖。
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除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因此,父母在处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时,需要有书面保证,保证不会损害子女利益。最后朋友因为想让孩子上大学,只能把房子公证后卖掉。
特别强调,只有为了子女的利益,才能出售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这是买卖的前提和必要条件。
3.真的对老婆不公平。一旦丈夫出事,妻子的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
中国的传统,虽然国家有养老机制,但大多数人还是希望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很多人担心房子的产权过早给子女,怕他们老无所依。现实中,这样的问题确实存在。
如果产权在父母之间,他们会根据子女的抚养情况决定房子的去向,主动权在自己手里。
结论:所以,房子的名字是属于子女的还是属于配偶的,要慎重。最好保留房屋b的产权
同时也是对未成年孩子的一种保护。所以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有利有弊,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所以建议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以后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