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个砂石加工厂,生产的石材需要在《营业执照.》进行加工。
营业执照手续:
处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后,该申请将被签发为《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书)。
第二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1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需要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通过《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在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和发起人的自然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股东和发起人为企业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和发起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和发起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和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当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复印件。
股东和发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和发起人应提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决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股东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的任命必须由董事会、监事会产生,还应提交董事签署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署的监事会决议等其他相关材料。
居住使用证明。
拟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初始出资为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证明文件。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事项,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的复印件。
扩展信息:
《公司法》
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过批准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经营范围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在报送审批前应当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
第十八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十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未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请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有效性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和住所的文件,以及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
百度-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