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注册时需要满足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一些要求。同时对公司名称也有相应的要求。那么,注册时对公司名称有什么要求呢?接下来,企名网边肖将为您带来绍兴注册公司名称要求的详细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文字:
1、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3.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军队称谓;
5.外文字符、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第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
三是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一个企业名称不得包含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属企业的名称。
第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允许有一个企业名称。
第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品牌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更名不满1年的企业原名称相同;
3.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同名;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七是企业名称需要翻译成外文的,按照文字翻译的原则,由企业自行翻译使用,无需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居住使用证明。
注:准备居住用证明材料,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3360
(1)拥有自有房产的,需要房产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
(2)租房的,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房租发票;
(3)以某公司名义租用写字楼的,需要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租赁发票。
因合并、分立而存在的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并提交合并协议、合并或者分立的决议或者决定、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合并或者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销,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变更登记
以上是企名网边肖整理的关于绍兴注册公司名称要求的相关知识。至于公司名称,公司名称需要与公司有一定的关联,不能采用那些明显不符合法律的名称。你还有相关的问题。请咨询企名网相关栏目的专业。他们会给你专业的解答,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