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包括缩写、字号等。是一个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性格符号。企业名称通常由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字号(或商号,下同)、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
其中,企业名称是一个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最重要的标志。擅自使用他人有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下同)导致市场混乱,使人认为自己是他人的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
1.什么是不正当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6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任何混淆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导致人们认为它们是他人的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的联系:……表明他人擅自使用
1.用户未经许可使用其他企业名称;
2.所使用的企业名称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即企业名称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网络度;
3.使用行为足以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是被使用企业的商品或者与被使用企业有特定联系的;
4.用户和用户一般是同行业的,存在竞争关系。
三。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
用户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侵害的,有权要求用户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同时要求用户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损害的,法院应当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赔偿数额:
(一)根据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
(二)根据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
(3)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权利人赔偿300万元以下。(由法院酌情决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二)行政处罚
经营者有“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等混淆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只有依法经营,才能走的长久。
目前,市场上的一些经营者,为了“搭便车”、“接近名牌”、“模仿”等。造成消费者误认其以营利为目的,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与他人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内容。
此外,由于侵权损失低、维权成本高等诸多因素,被使用企业未能及时制止用户的违法行为,使得部分经营者认为类似的“搭便车”行为并不违法或者违法成本较低,从而产生了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违法行为。
事实上,任何一个希望企业有长远发展前景的经营者,都应该不断完善自己的商业模式,因为任何擅自使用他人有影响力的企业名称而造成的市场混乱,都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范。
据信,随着t
李天方,20岁,在上海建伟(深圳)事务所工作;2017年加入广东呈贡办,现为广东呈贡办正式员工。李瑱曾在某知识产权公司工作,拥有商标注册、专利注册、作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科技查新、软件企业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基金、科技项目申请等多项非诉讼工作经验。同时还担任中新在线电子商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等机构特邀调解员,积极投身于为社会经济活动各方当事人调处矛盾纠纷的公益事业。目前主要从事合同、贷款、理财、房屋买卖租赁、婚姻继承、投资、合作、劳动争议、知识产权(部分)等多个领域的诉讼服务,以及常年法律咨询服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变更登记、委托贷款、投融资尽职调查等非诉讼服务。田有一颗主持正义的心。她以帮助他人走出困境为出发点,致力于公正、负责、真诚,将优质的法律服务带给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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