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撤柜,岗位调动遥遥无期。不想去怎么办?
近日,边肖在知乎上收到一个邀请问答:“公司合同到期,撤柜。转岗时间长了不想去了怎么办?”下面谈谈我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我认为在上述合同到期时,公司撤柜属于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提出岗位调动。工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做?具体到这个问题,可以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第一,如果合同约定了不同的工作地址,或者注明了几种可能的工作地址,这种情况下,减岗属于劳动合同的履行。比如根据合同,员工的工作地址是A,在劳动合同期间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动。这种情况下,员工必须配合岗位调动,否则属于违约。
第二,如果劳动合同只约定了工作岗位,而没有提到岗位调整的内容,这种情况下,岗位调整就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可以通过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协商不成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是关于公司合同到期撤柜,长期转岗不想走的工人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