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五批)。第五批《目录》是今年首次发布的《目录》,覆盖278家企业的1006款。本批次《目录》附《免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车辆名称清单》新增洒水车、洒水车、扫地车三辆,《清单》共覆盖69辆。
据悉,我国对特种车辆实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管理,进口车辆的车辆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免缴车辆购置税固定装置非运输特种作业车辆管理系统”提交《目录》车型上市申请材料。国家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装备中心根据《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技术审查,将《目录》审查合格的车辆列为放行,并请求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放行《目录》。《目录》附《免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车辆名称清单》,减轻企业负担,简化操作流程。对已列入《目录》或《清单》的专用车辆,申请人在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应标注免税标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的免税标识办理免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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