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基金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1.注册基金公司的名称要求
1.注册基金公司的名称要求
根据《关于适用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1月8日起首次提交管理人登记申请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第三条的要求,在其名称中标注“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字样,并在其业务范围中标注私募基金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根据《关于适用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1月8日起首次提交管理人登记申请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第三条的要求,在其名称中标注“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字样,并在其业务范围中标注私募基金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2.注册基金公司的地址要求
2.注册基金公司的地址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管理的若干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地与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应当位于同一省或者计划单列市的行政区域内。
根据《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管理的若干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地与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应当位于同一省或者计划单列市的行政区域内。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申请机构办公场所应独立。工商登记中的申请地与实际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应当充分说明分离的合理性。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事项,并做相关事实尽职调查,说明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和注册地是否分别位于,是否确实在实际经营场所经营。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申请机构办公场所应独立。工商登记中的申请地与实际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应当充分说明分离的合理性。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事项,并做相关事实尽职调查,说明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和注册地是否分别位于,是否确实在实际经营场所经营。
3.注册基金公司的类型和规模
3.注册基金公司的类型和规模
是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是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根据《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私募基金投资人累计人数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规定人数。其中,以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合同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总数不得超过200只,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总数不得超过50只。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方应当为合格投资者,基金份额转让后的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本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拆分、转让私募基金份额或者其收益(领取)利益,或者为单个项目设立多个私募基金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或者投资者人数限制。4.注册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私募基金投资人累计人数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规定人数。其中,以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合同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总数不得超过200只,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总数不得超过50只。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方应当为合格投资者,基金份额转让后的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本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突破q标准
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鉴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鉴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5.注册基金公司的人员要求
5.注册基金公司的人员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任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有两名高级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指定代表)和合规风控负责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任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有两名高级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指定代表)和合规风控负责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申请机构员工总数不得少于5人,申请机构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申请机构员工总数不得少于5人,申请机构一般员工不得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