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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公司’是如何堂而皇之地设立在居民楼里的?4月1日,大河报刊登了“在居民楼里开公司”的系列报道,引起了众多市民和网友的关注。有市民反映,郑州金博城D座居民楼也有公司和酒店。很多业主也把房子改成了单间,租出了仓库,房价也受到了影响。
有网友质疑,在居民楼开‘公司’不需要有意向的业主同意吗?它是如何完成注册的?租房开‘公司’会改变房子的性质吗?相关部门允许吗?
金博达城D座一半的房子都租出去了?
4月1日上午,根据市民反映,记者赶到位于郑州市二七路的金博城D座。上楼之前,我在楼道里看到很多人从电梯间走出来。其中有提着行李箱的年轻人,也有提着大包小包的中年人。一名物业清洁工告诉记者,金博达B、C、D三栋楼,除了B栋商务楼,都是住宅楼。
记者乘电梯来到D座31楼,这里有8套房子。北面两间房子隔成单间出租,厕所单独分开公用。在一个开着门的房间里,有橱柜、床、桌子和空调。虽然看起来很简单,但是也可以背个包。
之后,在该大厦的30层和部分高层,也有不少房子作为单间出租。其间,记者还看到公司、理发店、酒店等经营场所都有牌匾,不少小区门口还贴着招租广告。
附近房屋中介告诉记者,金博城的C座和D座都是70年的大产权房,但是D座的居住环境并不好,因为楼上一半的房子都是租出去的,外地人多,所以D座的房价较低,均价9000多元每平米,而二七广场商圈附近均价在12000元左右。
此外,记者还查看了金博城C座的情况。与D座相比,C座的电梯必须刷卡才能到达相应的楼层,建筑内部装修和卫生也非常明亮干净。由于上楼需要刷卡,记者跟随上行电梯从26楼往下看。每层楼也有8户人家,但屋前没有挂公司牌匾。
在居民楼开‘公司’需要邻居同意吗?
记者通过网上查询了解到,2014年,河南省政府颁布的《河南省简化住所 (经营场所 ) 登记手续的规定》明确提出,申请人提交拟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时,需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允许将住宅楼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
那么,这些居民楼里的‘公司’是经过有意向的业主认可的吗?目前的注册政策是什么?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2018年9月前的登记工作中,确实需要申请人提交利害关系人的同意证明。但是现在的政策有了新的变化。
2018年9月27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在全省试行企业住所 (经营场所 ) 申报承诺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申请人可提交《住所 (经营场所 ) 申报承诺书》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合法使用证明,不再要求企业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等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对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也就是说,只要申请人在承诺书中承诺,他所使用的房屋是合法有效的,他们就会帮他完成‘公司’注册。同时,根据商事制度改革‘宽严相济’的要求和《通知》政策,申请人只要提交承诺函、确认公司名称、提交身份证明、明确股权,即可网上申请注册。他们不能设置“阈值”,将在t上完成注册
申请人也很难判断自己的注册地址是否位于居民区。他们只能通过每年的‘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检查一些‘公司’的注册地址是不是真的,如果不是,就会被列为非正常。
对此,有市民质疑,他邻居开的公司至少有5年了,肯定是2018年之前,但邻居从来没有问过他有意向的业主是否同意。如果邻居问,他肯定不会同意。这种情况,要么是之前的政策执行不到位,要么是有人作弊报名。
但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将住所改为营业用房。业主住宅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外,还应当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有关部门允许租房开公司吗?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居民楼里的‘公司’都是由业主出租给第三方的。根据《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承租人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改建、扩建房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
那么,租赁住宅楼,开‘公司’是否改变了房屋的性质?相关部门允许吗?是如何监管的?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表示,住房的本质是为了居住。如果开了‘公司’,肯定会改变住房的性质和用途。
这位工作人员说,根据国家、省、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如果改变房屋性质用于出租,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也就是说,如果你租房,房子是居住用的,办公室是办公用的。只有房屋的性质和用途是一致的,一致的,才会办理备案手续。
这位工作人员说,如果业主私自把房子租给第三方开‘公司’,不会来备案,肯定过不了备案要求,所以他们一般无法监控。如果有市民反映房屋性质因出租而改变,他们会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然后移交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处理。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如果业主利用自己的房屋开办‘公司’,在工作中并没有明确的要求。所以对于这类案件,要参考其他部门的相关政策。
专业人士称“严格管理”不到位
综上,申请人只需要一纸承诺,市场监管部门会根据《通知》政策要求进行登记。但房管部门不得改变房屋租赁用途和性质。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要求,业主将房屋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外,还应当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
那么,申请人的承诺真的‘靠谱’吗?03010政策有问题吗?
采访中,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单位了解到,《通知》政策实施后,确实有'公司'用假名注册,或者用虚假地址注册。承诺书里的承诺不一定是真的,经常会有相关的诉讼。比如某公民突然发现自己名下有公司,或者某些公司的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
一位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部分申请人在注册‘公司’时,没有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承接注册,其目的肯定不简单。“宽松”的注册政策也导致了一些变相的经济欺诈案件。
据相关部门专业人士介绍,《通知》政策没有问题。但按照商事制度改革中‘宽严相济’的要求,《通知》政策一直是‘宽严相济’,而‘严管’并没有落实到位。如果一个'公司'注册后,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能及时进行现场核查,而不是每年只是对一些'公司'进行'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并跟上'严管'工作,相信居民楼里就不会有那么多'公司',也不会有那么多'皮包'公司成功注册,一些经济诈骗案件也会相应减少。
(注:上述‘公司’是指在居民楼内设立的公司、个体商户及其他经营场所。)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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