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创业者一般需要成立一个企业。更准确地说,他们应该建立一个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创业主体”。
那么,创业者在设立“创业主体”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哪些法律问题呢?
一、创业主体类型的确定——个体工商户?公司?其他形式的主题?
1.自己创业。
如果是个体户,那么在创业初期,可以考虑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选择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
经营收入归公民个人或家庭所有。
个人经营,以个人财产承担债务;家族企业,用家族财产承担债务;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债务。
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个人独资企业:
房产归个人投资者所有。
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股东分红,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团队创业。
如果几个合伙人共同创业,创业初期可以考虑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股东分红,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合伙关系。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他们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合伙人应当依法纳税。
综上所述,无论是个人创业还是团队创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主要形式。
如果自己创业,创业之初,出于税收考虑,建议选择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从债务风险隔离和规避的角度,可以考虑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是团队创业,建议创业初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初,申报为小微企业或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注册资本数额的确定?交还是不交?
在认缴制下,一般企业不要求实缴注册资本,特殊行业除外。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确定,创业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自身实力、团队实力、行业习惯或拟设立公司所在行业的一般情况等因素,确定新设立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在章程中约定注册资本的实收时间。
需要提醒的是,认缴制并不意味着注册资本不需要缴纳。如果超过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收期限,或者未实收就转让股权,那么一旦公司无力承担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加快出资,并在其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清算责任。
因此,笔者建议创业者:(1)设立公司时确定合理的注册资本数额;(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缴出资形式;(3)如果暂时不需要或不希望实际付款,则应
2.持股比例达到34(三分之一以上),对公司重大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持股比例达到51,基本可以控制公司决策。这个股东可以称为控股股东;
4.持股比例达到67(三分之二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考虑到不同行业的税率和税收筹划,企业家可能还需要考虑企业层级问题: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等。这些都需要在创业之初综合考虑,或者在创业期间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重新调整。
第四,重视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的作用
如果创业者决定创业,不管是合伙还是有限公司,都需要有相应的章程。
对于个人创业者来说,相对简单。你说了算,不需要别人的参与。
对于团队创业者来说,一般来说,都是关系比较亲近的亲戚朋友。在职业生涯初期,他们往往不愿意谈论权力行使、责任分配、盈亏分担等一系列问题。因为他们的脸。但是在最初创业之后,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出现巨亏或者暴利的时候,很可能会出现纠纷,尤其是出现暴利的时候。利益分配往往是导致很多公司企名网纠纷的导火索。
为了避免这类问题,作为团队创业者,在创业初期,通过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宪法性文件”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提醒创业者,一定要充分重视合伙协议或章程的重要性,这将成为未来各方争取权利、承担风险的重要依据。
动词(verb的缩写)签订合伙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03010第十八条规定了合伙协议的十项基本内容,包括:“(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二)合伙目的和合伙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期限;(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六)执行合伙事务;(七)入伙和退伙;(八)争议解决方式;(九)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十)违约责任。”
此外,作者建议需要规定以下事项:
1.议事规则
2.解决意见分歧的方法
3.追究并承担过错方的法律责任。
4.经营项目的选择、变更和终止
不及物动词签署公司章程应注意的问题
103010第二十五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 (一)公司的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的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组织机构、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大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103010第八十一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 (一)公司的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的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姓名、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的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解散的原因和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方式;(十二)股东大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事实上,归根到底,哪里有人,哪里就有人
2.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议事规则:哪些事项应由股东会决定,如何决定。
3.董事会怎么选,董事会的讨论方式和表决规则:重点讨论董事会成员怎么选,董事会决定什么事项,怎么决定。
4.执行董事的方式和职权: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放弃设立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执行董事的产生方式和职权。
5.如何产生管理者及其权力: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公司,管理者的职位可以设置,也可以不设置。需要设立的,还应当在章程中规定管理人的方式和权限。
6.监事(会议)的产生方式、讨论和表决规则。
7.公司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限制:对于不同规模的公司,不同股东关系的公司,这个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规定。
8.财务报告的完成及提交给股东的时间。
七。金融体系的建立
公司一旦成立,就要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建立更加规范的财务制度,规避财务风险。
一般来说,企业家至少应注意以下财务问题:
年度预算、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成本控制
资金流动
纳税计划
债务状况
企业财务人员管理等。
八、企业基本制度的建立
创业之初,大多数创业者以发展企业规模为目标,不愿意把精力放在建立企业内部管理体系上。
然而,拥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企业管理系统对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所以我还是建议创业者在企业成立之初,就应该建立一套比较全面系统的企业管理体系。
九。需要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吗?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我见过太多的企名网“荣辱与共,却不能同甘共苦”。我也见过太多的企业家忽视财务和法律风险,最终导致他们承担了本不必承担的责任。
创业者可能是某个行业或领域的专家,但不可能精通所有领域。所以,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不需要太多的投入,但是效果非常好。
所以,笔者还是建议,即使在创业之初,创业者还是有必要聘请专业人士、会计师来咨询,得到一些专业的指导。即使不想录用,也最好咨询一下这些专业人士,这样可以少走弯路,少入坑。
超过
作者简介:法学硕士初三,中国法学会、河南省法学会会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河南省第一批公司法、建筑房地产专业,河南省协会直属分会证券业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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