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土地证上少了“武汉”二字,武汉某企业陷入了“如何证明我是我”的窘境。5月19日,企名网记者了解到,这起行政诉讼在湖北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张土地证上的用人单位“富泰实业有限公司”与原告“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否为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关系,成为庭审的焦点。
因为土地证上少了“武汉”二字,武汉某企业陷入了“如何证明我是我”的窘境。5月19日,企名网记者了解到,这起行政诉讼在湖北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张土地证上的用人单位“富泰实业有限公司”与原告“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否为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关系,成为庭审的焦点。
武汉福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养殖业、五金交电等的民营企业。其公司名称已多次变更,但已撤销但未注销。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国华说,该公司有一份土地证,上面记载黄陂区天河街有48亩土地归其所有。但这张土地证上的用人单位写着“富泰实业有限公司”,土地证号是93-021。本证加盖原黄陂县土地管理局公章,签发日期为1993年6月。
武汉福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养殖业、五金交电等的民营企业。其公司名称已多次变更,但已撤销但未注销。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国华说,该公司有一份土地证,上面记载黄陂区天河街有48亩土地归其所有。但这张土地证上的用人单位写着“富泰实业有限公司”,土地证号是93-021。本证加盖原黄陂县土地管理局公章,签发日期为1993年6月。
土地证涉及48亩土地使用权。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土地证涉及48亩土地使用权。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据其介绍,3月28日,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带着填好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土地证来到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黄陂区自管局),申请公开该土地证对应的土地档案。该局工作人员回复说土地证是真实有效的,但仔细查找后并没有看到相应的土地档案,并表示可能是搬家时丢失了。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黄陂区自律局是以“档案丢失”为由拒绝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因此,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黄陂区自管局诉至黄陂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黄陂区自管局公开涉案土地证对应的“土地档案”政府信息。
据其介绍,3月28日,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带着填好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土地证来到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黄陂区自管局),申请公开该土地证对应的土地档案。该局工作人员回复说土地证是真实有效的,但仔细查找后并没有看到相应的土地档案,并表示可能是搬家时丢失了。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黄陂区自律局是以“档案丢失”为由拒绝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因此,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黄陂区自管局诉至黄陂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黄陂区自管局公开涉案土地证对应的“土地档案”政府信息。
庭审中,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表示,被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示或取得的土地登记原始资料属于
庭审中,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表示,被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土地登记原始资料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由登记机关提供。因此,黄陂区自律局应当根据原告的申请公开相应的土地档案。
黄陂区自律局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该局代理人对原告提供的多项证据提出异议。该局代理人认为,原告在起诉状中将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名,但印章为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起诉条件,主体不合格;原告为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土地证为富泰实业有限公司,两者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在公司其他案件中也未被各级法院认定存在利益关系;不动产信息公开不属于信息公开条例;原告起诉时,信息公开的法定期限尚未到期。
黄陂区自律局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该局代理人对原告提供的多项证据提出异议。该局代理人认为,原告在起诉状中将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名,但印章为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起诉条件,主体不合格;原告为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土地证为富泰实业有限公司,两者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在公司其他案件中也未被各级法院认定存在利益关系;不动产信息公开不属于信息公开条例;原告起诉时,信息公开的法定期限尚未到期。
在听取了被告代理人的观点后,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国华多次在法庭上焦虑地表示,土地证上写的是富泰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印章有括号,是上世纪90年代违规操作造成的。
在听取了被告代理人的观点后,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国华多次在法庭上焦虑地表示,土地证上写的是富泰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印章有括号,是上世纪90年代违规操作造成的。
“如果用地单位不是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我们公司怎么会有土地证?不能有第二家有土地证的‘富泰’公司。”吴国华说,现在公司陷入了企业版“如何证明我是我”的困境,但只要黄陂区自律局拿出土地档案看一看,一切就水落石出了。
“如果用地单位不是武汉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我们公司怎么会有土地证?不能有第二家有土地证的‘富泰’公司。”吴国华说,现在公司陷入了企业版“如何证明我是我”的困境,但只要黄陂区自律局拿出土地档案看一看,一切就水落石出了。
记者了解到,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记者了解到,该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