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 .名称应当包括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2.一个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名称应当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3.企业不得使用下列名称:有损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外国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由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组成的名称;由数字等组成的名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拥有私人资产、从业人员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第三条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保护国家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私营企业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