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纳税人可以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能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但税务局可以代开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多领用不超过25份;
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多领用不超过50份。
税务局将结合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验证标准。
当月开票数量超过开票数量限额时,可以临时增加或增加开票票面金额。税收规定了每个企业每月的发票领购数量。如果发票当月用完,当月没有多余的可以再填。如果超过限额,可以申请增加。
根据《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的规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企业应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确定专用发票的最高限额。
判断是否存在超额,首先要看公司的发票限额。一般情况下,每个月的发票金额核定后,一般分两次收取。一般来说,每次的发票金额和应收金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月发票用完,第二张采购发票不超过限额不算增量。
例如,某纳税人每月核定的发票金额为50份,但每次的发票金额为25份。这种情况下,第一个月用完25张发票,第二个月用完25张发票,不算增量;公司临时签了一份大额合同。如果开票金额较大,税务机关还会提出临时开具高值税票。公司会根据合同写一份申请,大致包括公司名称,税号,主要项目。因业务需要,我公司将申请增加增值税发票XX份(增加发票面额)。
扩展信息: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监制单位设计印制,仅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它们不仅是纳税人反映其经济活动的重要会计凭证,也是卖方纳税义务和买方进项税的法律凭证。它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推行是增值税改革的关键一步。与普通发票不同的是,它不仅具有商业凭证的功能,而且由于发票上注明的税款抵扣,买方还要向卖方缴纳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接了一个产品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的所有环节,保持了税收的完整性,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增值税发票通常有两个名称,以“10万元”为例,分为“10万元版”和“限量10万元版”。其中“10万元版”的不含税价格可以超过10万元,而“10万元限量版”的不含税价格不能超过10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开具发票时,发票抬头应与企业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参考资料:-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