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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保险公司名称

发表日期:2022-11-29 10:11:49
中银保监罚[2021]23号 中银保监罚[2021]23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华安铁岭中心支公司 被处罚单位名称:华安铁岭中心支公司 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轴承厂小区南墅12号楼(一、二楼) 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轴承厂小区南墅12号楼(一、二楼) 负责人:刘仲元 负责人:刘仲元 我分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华安保险铁岭中心支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审理,并告知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权利。这个案子已经结了。 我分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华安保险铁岭中心支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审理,并告知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权利。这个案子已经结了。 经查,华安保险铁岭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经查,华安保险铁岭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是通过假挂、虚构中介业务来收取费用 一是通过假挂、虚构中介业务来收取费用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共承保交易4934笔,原保险收入6784元,手续费1032元。其中虚构中介业务797项(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369项;2021年1月1日-2021年4月30日,428),涉及虚假代理6笔,提现费用157元。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共承保交易4934笔,原保险收入6784元,手续费1032元。其中虚构中介业务797项(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369项;2021年1月1日-2021年4月30日,428),涉及虚假代理6笔,提现费用157元。 各方收取的手续费主要用于客户渠道维护及相关展业区域宣传。 各方收取的手续费主要用于客户渠道维护及相关展业区域宣传。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查看现场确认函第一项,证明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曹* *等人的询问笔录证明有6名虚假代理人;“通过虚构代理人,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明细清单”,证明虚构中介业务797笔(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369笔;2021年1月1日-2021年4月30日,428笔),提现手续费157元;《华安保险虚假代理情况说明》及相关收据,用以证明收取手续费的用途。 查看现场确认函第一项,证明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曹* *等人的询问笔录证明有6名虚假代理人;“通过虚构代理人,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明细清单”,证明虚构中介业务797笔(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369笔;2021年1月1日-2021年4月30日,428笔),提现手续费157元;《华安保险虚假代理情况说明》及相关收据,用以证明收取手续费的用途。 当事人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 当事人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其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对当事人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当事人在800元中虚列60笔业务管理费(道路救援),171笔。其中,2020年10月,虚假入账44笔,金额https://www.zhucesz.com/万元;2020年11月,虚假上市45笔,金额14800元;2021年1月,虚假入账41笔,金额https://www.zhucesz.com/万元;2021年3月,500元有41笔虚假分录,共计14笔。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当事人在800元中虚列60笔业务管理费(道路救援),171笔。其中,2020年10月,虚假入账44笔,金额https://www.zhucesz.com/万元;2020年11月,虚假上市45笔,金额14800元;2021年1月,虚假入账41笔,金额https://www.zhucesz.com/万元;2021年3月,500元有41笔虚假分录,共计14笔。 当事人收取的业务管理费主要用于维持公司在编人员的稳定和发放补贴。 当事人收取的业务管理费主要用于维持公司在编人员的稳定和发放补贴。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实地查看《事实确认书》第二项,证明财务数据不真实;《道路救援明细》,用以证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当事人虚列60笔业务管理费(道路救援)800元,171笔。其中,2020年10月,虚假入账44笔,金额https://www.zhucesz.com/万元;2020年11月,虚假上市45笔,金额14800元;2021年1月,虚假入账41笔,金额https://www.zhucesz.com/万元;2021年3月,虚假上市41笔,金额14 500元”;《华安保险道路救援情况说明》和《分配明细表》,用以证明虚列业务管理费的目的。 实地查看《事实确认书》第二项,证明财务数据不真实;《道路救援明细》,用以证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当事人虚列60笔业务管理费(道路救援)800元,171笔。其中,2020年10月,虚假入账44笔,金额https://www.zhucesz.com/万元;2020年11月,虚假上市45笔,金额14800元;2021年1月,虚假入账41笔,金额https://www.zhucesz.com/万元;2021年3月,虚假上市41笔,金额14 500元”;《华安保险道路救援情况说明》和《分配明细表》,用以证明虚列业务管理费的目的。 当事人虚报业务管理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当事人虚报业务管理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其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一)根据“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其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一)根据“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10万元。 罚款10万元。 以上,将对当事人罚款共计15万元。 以上,将对当事人罚款共计15万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缴款代码到财政部指定的代理银行缴款。逾期不交的,每天加收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缴款代码到财政部指定的代理银行缴款。逾期不交的,每天加收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铁岭市银保监分局 铁岭市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15日 2021年11月15日 (刘思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