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区多位业主向新闻热线反映,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交易二手房。付了三成首付后,购房者以需要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为由,要求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然而,手续办完之后,他们迟迟拿不到剩下的钱。“事后我们才发现,被转让的房子根本没有在银行申请贷款,而是转手或者抵押给了小额贷款公司套取资金。”
位于经开区滨海六路2491号的涉事“德佑”店已被摘牌。
房产过户后,房款尾款迟迟不付。
因房产置换需求,市民王先生于今年7月在注册了柯控股有限公司的信息,拟出售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六路永丰家园的一套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
不久,“德佑地产”滨海六路店老板董虎莫昆联系王先生,称有买家愿意购买他的房产。经过多次沟通,王先生与买方杨达成135万元的购买意向,并于2021年8月11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规定,买方将通过办理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尾款,期限为3个月。超时后未批准支付的,应在7日内以自有资金结算。同日,杨当即向王先生支付定金5万元。
8月30日,王先生收到第三方光线电子汇款人民币35万元。汇款信息汇总为“电子汇款”。由于缺乏经验,他没有在意付款人姓名的不同。“当时我只知道这笔钱和之前的5万元定金加起来刚好够30%的首付,就没多想,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9月7日,房产过户过程中“买方”由杨变更为秦。
“对方给出的理由是避税。在过户的时候,我注意到秦是1966年出生的,所以应该不可能拿到房贷。”王先生说,他咨询了胡某坤,胡某坤回复说已经查过银行的征信,所以房贷办理没有问题。事后,王先生将情况告诉了妻子,并催促中介跟进对方的银行贷款。“从9月到11月,对方一直在说过程躲躲闪闪。后来我们才知道,房子已经抵押给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受害人数达20人,涉及尾款1000多万元。
王老师的经历并不独特。家住车站大道龙华大厦的陆女士夫妇也有类似经历。陆女士说,今年她在市内几家中介门店发布了房产销售信息。其中,中介胡某坤在今年9月主动与她取得联系。
陆女士称,对接过程中,21世纪不动产(银泰加盟店)工作人员李某辉、胡某坤与她有过接触。需要说明的是,《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签订发生在21世纪不动产门店,但使用的合同文本是由Max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提供的,该公司也使用了Max公司的印章。“后来胡某坤、程等人分期交了100多万的首付款,然后我们就把房子过户给了买家‘陈某巴’。在这个过程中,买方巴基本上没有出现。后来我们要尾款的时候才知道,对方已经在银行办了退贷手续,私自去了小额贷款公司。”
在多方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落款丙方基本指向同一家公司3354温州Max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目测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19日,注册地址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路2491号,法定代表人为胡某坤。
根据业主提供的信息,目前通过胡某坤的联系,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未收到尾款的大概有20人。大部分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涵盖企名网金源、
在上述过程中,使用的手段类似,即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支付30%首付后,以需要银行按揭为由,要求卖方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约定通过银行按揭支付购房尾款,耗时3个月左右。但在过户过程中,“买家”会临时指定另一人作为房产持有人办理手续。房产过户后,“买家”并未申请银行贷款,而是将房产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以套取资金。
记者注意到,在相关房产交易过程中,杨、秦等名字多次出现。只有秦有三套企业名下的网络金源和一套永丰家园的房产过户到其名下。
涉事店铺被摘牌,警方已立案侦查。
昨日上午,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路2491号,记者看到,该店上方的店牌已被拆除,大门紧锁,大厅内摆放着一些办公用品,但无人值守。
“当初挂在这里的是‘德佑’的店面招牌,最近刚拆了。”业主王先生说,“我们也是看了‘德佑’的牌子才放心在这里办手续的。我不知道会是这样。这就是我们辛辛苦苦买的东西。如果剩下的钱还不回来,我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当事人提供的一份名为《关于贝壳温州站-德佑滨海六路店-店东胡某坤的处罚公告》的文件显示,根据《贝壳平台信用管理规则》,该店店主私自充当中介,促成客户与业内交易,严重损害平台其他经纪人/店主的利益,德佑滨海六路店被摘牌。
“现在想起来很奇怪。在‘德佑’的店里,使用的21世纪不动产的合同上盖有Max公司的印章。”说着,倪女士出示了自己签名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左上角有“世纪21”的标识,合同编号为-WZ-1041416。买受人(乙方)为杨,丙方签字为温州迈思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对此,21世纪不动产温州分公司执行副总裁叶柏峰表示,经内部初步调查,编号为“C21-WZ-1041416”的合同原保存在21世纪不动产花园店,该店已于2019年停业;涉案的21世纪不动产(银泰伊美加盟店)当时仅提供场地,不涉及其他业务。
同时,记者联系了科控股公司温州站总经理曹安辉,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据悉,受害人李先生已向警方报案。根据他提供的《立案告知书》,11月20日,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认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1月20日合同诈骗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予以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