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和字号的区别:
企业名称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字号是企业名称的组成部分。字号也可以说是企业名称的缩写,没有区别。
1.企业名称通常包括行政区划、名称、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四个部分。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也是真正需要法律保护的部分。
2.字号是企业名称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是企业名称的简称。字号由2个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组成,不得含有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等。字号不得包含行政区划术语;不得包含贸易术语;它不得包含组织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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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依次由以下部分组成:字号(或商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企业名称,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该解释确立了企业名称也可以受法律保护,但法律只保护驰名的企业名称。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的“字号”是对“企业名称”的放大解释,即原法律只保护“企业名称”,不保护“字号”。但当“字号”具有一定知名度时,视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也给予保护待遇。
三。在判断不同企业之间的商标与企业名称相同时,是否构成侵权应从以下因素考虑:
1.企业名称注册时间与注册商标核准时间的关系;
2.注册商标或企业名称是否具有较高的声誉;
3.后权利人的主观故意;
4.企业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程度;
5.在市场实际运行中是否引起相关公众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