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名称选择参考
1.避免误导性的名字。
2.拒绝带有负面含义的名字。
3.尽量避免使用字母和数字。
4.字号的数量不能太多。
5.有些单词应该易于阅读、书写和记忆。
6.字体大小要适合消费者的口味。
7.公司或者企业的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公司或者企业的名称。
8.公司名称不得侵犯其他公司或企业。
9.不得含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
10.不得使用被撤销或注销未满3年的公司名称。
11.禁止使用与更名不满1年的其他企业原有名称相同的名称。
12.经商标所有人许可,该商标可以作为公司或者企业的名称使用。
(二)国家局核名的条件和材料要求。
国家局名称验证的主要要求之一是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1.公司名称(按优先顺序);
2.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出资比例;
3.经营范围;
4.具体注册地址(哪个省市)
备注:如果是法人注册公司,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
(三)公司名称变更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收到,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收据,公司公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及受托方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决议,决议内容包括:拟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股东(股东)盖章或签名;
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的决议包括:决议、章程修正案、出席会议的发起人或董事的签名。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向董事会提交决议,决议内容包括:拟解决的事项,修改公司章程,董事签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章程的修改;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发起人盖章或者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出资人盖章。
6.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本规范适用于依照《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以上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项目,一般应提交原件;
(1)公司名称可以变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名称属于公司工商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履行一定的手续,办理变更登记。比如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名称变更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章程未规定,但公司名称变更涉及公司形式变更的,应当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相关决议。
(二)《公司法》第六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不得与同行业注册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两个以上企业因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发生争议时,由登记主管机关按此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