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企业名称时应注意的事项。主要有六点:不得含有法人名称,不得使用规范汉字,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利益、违反竞争原则的内容,不得含有国家禁止的内容,不得含有企业权利的载体。
1.企业法人必须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包括其他法人名称。
003010明确规定企业名称中可以含有国际组织名称;国家(地区)名称;政党和宗教的名称;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军事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名称;军事名称或代号。
法人是依法成立,以营利为目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当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的最本质特征。企业法人名称权是其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法人享有其他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企业法人名称中含有其他企业法人或者其他法人组织的名称,容易造成公众对企业法人责任的误解,引发经济纠纷或者混淆经济纠纷中的权利义务主体,使问题复杂化。特别是企业名称前冠以党政机关名称。由于中国的经济体制经历了一个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是由政府兴办的,企业的各个方面都打上了浓厚的行政色彩。许多企事业单位被冠以行政机关的名称。随着改革的深入,政企分开已经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党政分开的要求。特别是1993年10月,明确提出政府机关中的党的机关、人大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等十一个部门不得兴办经济实体,其他部门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等方面与机关完全脱钩。因此,企业名称不得冠以各级党政机关的名称。企业名称前冠以党政机关名称的,应当予以更正。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国家(地区)名称,国家与国家(地区)、国家(地区)与行政区划联合命名,简称为商号。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外国(地区)名称(包括习惯称谓)和中国名称(包括习惯称谓“中”、“华”),如“中日友好饭店”。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文字符、汉语拼音字母和数字(不含汉字和数字)。
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是指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现行标准简化字,不得使用已被替代的繁体字和未经批准使用的简化字。
政府使用哪种语言作为官方语言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主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企业,管理企业名称,是国家主权的具体体现。因此,要求企业名称使用汉字,不含外文字符,并不过分。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字符。虽然国际上没有一个国家写进法律,但在实践中也是国际惯例。
允许和鼓励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是中国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拼音字母本身不是汉字,而是学习汉语的工具。
企业名称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使用数字:
(1)含有数字的名称,如‘四川’;
(二)固定字含有数字,如‘四通’;
(三)序数的使用,如‘第一’等。
三。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符合民族和宗教习俗的内容。
企业是社会经济生活的细胞。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守社会公共道德,是每个公民和第一企业应尽的义务。
由于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有不同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尊重各民族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的一贯政策。因此,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任何不符合民族和宗教习俗的内容,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企业。在申请和核准企业名称时,请注意当地民族的生活习俗和宗教习俗,避免当地民族和宗教的禁忌。
四。企业名称不得含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可能引起公众误解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内容。
企业依法享有名称权,但企业在申请和使用企业名称时,不得侵犯其他企业的名称权。特别是应禁止企业通过企业名称进行不正当竞争。如果企业名称引起混淆;或者企业名称中含有在经营活动中损害他人营业所、商品或者工商活动商誉的虚假陈述;或者企业名称中含有对商品的性质、制造方法、特点、用途、数量等容易误导公众的表述和陈述。无论上述情形是在申请名称登记时发生,还是在企业名称登记后发生,企业都有义务在企业名称使用期间进行调整。
五、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企业名称除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其他国家的法律或行政法规。
经济对企业的组织形式作了特殊规定,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明文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公司名称必须使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因此,1994年7月1日以后,所有设立的公司必须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不是单独的‘公司’。目前,中国仍有许多企业被单独称为“公司”。都是《公司法》实施前设立的。当时,对于公司这一经济组织,还没有专门的单行法规。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这些公司在三到五年内有一个按照公司法逐步规范的过程。届时,它们的名称也将随着公司的规范化进程,规范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改为其他组织形式的名称。
又如,一些单一行业法律法规往往规定该行业属于禁止类、限制类或严格审批类。比如国务院明确指示,不准做讨债公司,公司名称不准申请‘讨债’二字;国务院明文规定,我国禁止设立金融期货和期货经纪公司从事国际期货经纪业务。因此,企业名称中不允许使用‘金融期货’和‘国际期货’字样。
6.企业名称是企业权利和义务的载体,企业的债权债务都反映在企业名称下。
因为在企业更名后的一定时间内,公众或企业的客户不可能知晓;注册取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