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注册营业执照
1.企业名称变更审批:企业名称预先/变更审批表自制企业新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接收企业变更登记申请。
3.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5.根据《公司法》变更决议或决定
6.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先向当地工商部门申报,再向市工商部门申报,再向国家工商部门申报;公司更名可以取地名,但需要SAIC的批准;新公司名称应与经营范围一致,且必须具备经营类型。具体事宜请咨询工商部门。
7.工商局受理并向:发放许可证。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的,核发新的《营业执照》。时间要求: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换公章。
1.变更注册营业执照
2.办公厅业务部门变更公章办公厅公安部门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办公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变更税务登记证财务部税务部
3.改变银行的信息和财务部门
4.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变更资格证书,并经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和综合办公室资格审查。
具体步骤及说明:向公安部门提交公章变更申请材料公安部门受理领取印章。注:原则上更换公章后,旧章销毁备案。同一时间只能保留一个公章。
1.公司印章和印章准刻证原件
2.新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书
4.代理人身份证
5.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三、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1.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代码证书变更表
2.公司变更通知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旧代码证书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