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稳定经济市场的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决策部署,6月14日,市行政审批局针对全市市场主体“准入、准入、退出”各方面的难点和痛点,制定出台了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的30条具体措施, 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准入、准入、退出”服务便利性,全力打造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支持市场主体解决问题。
第一,放宽准入,培育市场主体生态。
1.实行“不进则退”。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和登记,取消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合理的登记规定,做到“法无禁止皆可进”。
2.企业名称的独立声明。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改革,将企业名称登记与设立登记合并。市场参与者只需登录网上名称自行申报系统,只要不使用禁用词语或与他人重名,即可自行选择名称。实现市场主体名称登记“自我申报、自动比对、自我承诺、自我更正”。
3.业务范围自助选择。全面推行经营范围登记标准化,对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实行“自行查询、自主选择、自动生成”的申报模式,使经营范围登记更加直观、申报更加便捷、内容更加简洁、审查更加快捷。
4.营业场所承诺申报。申请人只需提交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规范准确填写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信息,并对产权归属、使用功能、合法用途等作出承诺,即可完成登记,无需提交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等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自建房需要提供安全鉴定材料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5.允许“一个地址多张照片”。依法设立的集中办公区、创客空间、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总部基地、产业园区等具有商务秘书服务的机构,可以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
6.允许“一照多取”。除了一个营业执照的注册住所外,多个经营场所同时备案,企业无需单独申请证照,节省了设立分支机构的时间和成本,实现了一个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的生产经营新模式。
7.允许网上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允许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将其网上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上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在登记机关登记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
8.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指一般事项,有牌照的除外)。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与其关联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同。办理设立登记时,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等登记信息需要其关联企业盖章确认。
9.快递终端网点不需要营业执照。落实《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递企业终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积极帮助快递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10.实行“审核一体”登记制度。除特殊审批事项外,市场主体的所有登记业务都实行“一口审批,一人办理”,提高登记效率
13.实行“许可证联办”。对列入“证照联办”范围的,对企业涉及的开业开办和营业执照事项实行一窗受理、流程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同步发证,努力打造具有秦皇岛特色的准入准营一体化工作模式。
14.推广“一件事”综合服务。以市场主体高频办理的“一件事”为抓手,再造业务流程,实施“一套材料、一张表格、一次申请、一次结算”一体化服务。
15.实行“多证合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原产地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房地产经纪等登记事项实行“多证合一”,由登记部门通过国家公示系统推送至相关部门,并积极为市场主体填报涉案企业证照信息提供便利服务。
第三,顺利退出,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16.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打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将简易注销公示期压缩至20个工作日。允许市场主体通过注销平台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网上简易注销登记全过程。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即时注销登记。
17.尝试撤销未注册企业的强制注销。对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满三年、无欠缴税款和发票、无欠缴社保人员和工资记录、无已登记不动产权利、无诉讼案件和未决案件、无股权质押或被冻结的企业,登记机关依据职权实施强制注销,释放社会资源,修复企业和个人信用,激发市场活力。
18.探索“照证同注”。以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联办”事项为试点,探索推进涉企经营许可注销和企业登记注销合并。
四。优化服务,方便市场主体注册。
19.巩固企业“一个窗口,零成本,一天”的成果。优化企业特区内部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一窗送达。加强部门联动,深化系统互认,进一步压缩印章刻制和发票申领时限。新设立的市场主体可享受免费刻制印章(含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名称章),免费申领1张税务UKey、25张普通发票。
20.实施个体工商户启动标准化建设。以“服务场所、申请材料、工作流程、业务培训、服务标准”五个标准化为重点,在全市98个镇(街道)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标准化建设,实现多点、就近、便捷经营。
21.实行“全程网络化管理”。全面推行企业“一窗通”平台,不断优化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职工保险服务、公积金服务、银行账户预留等一体化开办服务。推动个体工商户设立“云窗证照”平台。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全流程网上管理”和电子证书100%管理,提高网上服务能力,实现“零跑腿”。
22.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场景。引导企业取得电子营业执照,将企业信息与电子营业执照关联,支持涉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无需填写信息和提交纸质材料,推动实现“企业信息最多填报一次”。如果可以通过电子许可证共享查询和验证企业需要的信息,就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物理许可证
26.运行周期更改为记录。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企业营业期限由许可事项变更为备案事项,精简申请材料,简化登记程序,企业无需变更《营业执照》。
27.简化洗染经营者注册手续。染色经营者注册后,无需在商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注册部门会直接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商务部门。
28.实行许可证免费发放。有条件的县区可根据需要选择免费邮政快递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申请、补充、变更经营许可。
9.实行“全程协助”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线下和线上协助服务,引导企业熟悉网上管理系统、材料修改和政策解读。
30.方便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市场主体通过“一窗通”平台申请营业执照时,经企业授权同意,网上平台将相关基础信息和银行开户预约信息实时推送至申请人选择的银行,提供开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