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营业执照名称变更流程: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名称变更流程:
1.申请。申请人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如为租赁,提交租赁合同);
(4)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文件。
2.审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书面决定。
3.发一张照片。
103010正本和副本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4.公告。
103010正本和副本在企业所在地报刊上公告后生效;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审批内容在报纸上公布后,方可发放许可证;
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
(2)处理程序:
1.申请人向工商所提出申请;
2.工商所初审后报市局审批;
3.市局审核通过后,去工商局领取表格;
4.拿着表格去银行付款;
5.拿着收据拍照。
(3)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公章和股东印章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4)注意事项:
1.新设立的企业需要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才能到工商局登记注册。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领证者,须于每月15日前持相关证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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