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010(公告[2021]113号)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报关单位备案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号公告(国发〔2021〕7号)精神,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已纳入“多证”办理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将报关企业备案纳入“多证”办理范畴,实现了报关单位备案与注册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此外,
公告文本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现将报关单位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报关企业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在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时,需要同时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应当按照要求查验报关单位备案情况,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并在市场监管总局层面完成与海关总署的数据共享。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后,企业不选择“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的,仍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报关单位提交申请备案。
单位报关流程按《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海关总署令第253号)执行。涉及报关单位备案的具体业务问题,企业可咨询海关热线12360或当地海关。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19年第14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公告的解释
多证结合
“多证”改革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登记备案(即信息采集、备案公示、管理备查等一般经营项目相关的涉企证照)和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求的涉企证照整合为营业执照。企业拿到营业执照后,就可以达到预定的生产经营状态,大大缩短了从筹备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报关单位备案
报关单位备案已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
申请人在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时,需要同时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应当按照要求查验报关单位备案情况,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并在市场监管总局层面完成与海关总署的数据共享。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备案后,企业可登录“中国海关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站:https://www.zhucesz.com/)查询备案信息。如需获取书面备案信息,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线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报关单位是什么?
根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证明》(海关总署令第253号),报关单位是指按上述规定向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和报关企业。报关单位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报关业务
申请市场主体登记时,申请人在经营范围中选择报关业务或者进出口业务。您可以在“多证合一”许可事项中勾选“报关单位”,并根据提示内容补充海关、经济区、特殊贸易区、经营类别、报关人员信息等相关备案信息,以便您同步办理报关单位备案。
海关系统确认收到企业备案信息后,即完成备案,企业无需再次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完成后,企业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报关单位的备案情况。
你让我回答
01“多证合一”包括了哪些海关项目?
目前,进出口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已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具体来说,企业在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时,需要同时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也可以查看并提交报关单位备案申请,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并在市场监管总局层面完成与海关总署的数据共享。海关确认市场监管和商务部门备案信息后即可完成企业备案,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02如何提交备案申请?
注册为市场主体时,如果所选经营范围的规范表述中含有“进口”、“出口”、“进出口”或“报关”等字样,系统会自动提示您所申请的经营范围选择了报关业务或进出口业务。如需向海关注册成为报关单位,请在“多证合一”许可列表中选择“报关单位”(不必勾选)。勾选“报关单位”,填写海关备案信息,完成报关单位的备案申请。
03如何查询海关备案情况?
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报关单位备案条件的,海关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企业进行备案,备案信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查询步骤如下:
中国海关注册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
平台(https://www.zhucesz.com/)出口
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企业征信。
利率。
查询企业信息,显示海关注销标志。
“正常”表示企业已成功向海关备案。
04企业通过“多证合一”向报关单位申请备案是否需要在海关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不需要。通过“多证合一”方式向报关单位申请备案的,在取得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海关将主动查询市场监管和商务部门共享的备案信息。如果备案信息无法核实,海关会主动联系企业进行确认。
05企业通过“多证合一”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他们需要有外贸经营者备案吗?
报关单位分为进出口发货人和报关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报关企业不需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来源:哈尔滨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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