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明)“非现场执法”是指通过电子技术监控设备采集、固定违法事实后,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方式。近日,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大港中队运用“非现场执法”,查处了一起偷倒垃圾的违法案件。
5月6日,大港中队接到综治中心工作指令,有人在荞麦山路与经一路交叉口附近倾倒不明白色粉末。执法队员立即赶到现场调查核实,但涉事车辆已经离开。执法队员随后从一体化工单的照片和门上的公司名称、电话提取了车牌号,很快找到了一家物流公司。经过调查取证,该公司承认了偷取垃圾的行为,并称其偷取的白色粉末为无害的石粉。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大港城管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要求清理倾倒的石粉。目前物流公司已经清理了石粉,并缴纳了罚款。
新区城管提醒广大市民和企业,如需清运垃圾,可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垃圾清运单位处理,不得擅自清运。2021-05-20 00:0:03318823719231“非现场执法”查处垃圾偷盗/enproperty本文来源:镇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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