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沧州晚报”
【读者反映】近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2019年5月,他在沧州展翼轮胎销售有限公司订购了988元的汽车保养套餐,现在销售公司已将协议转给其他汽修厂,接手的汽修厂要求他支付做汽车保养时更换滤芯的费用。
“我已经点了维修套餐,额外收费不合理。我只能做维修,不能换滤芯。”王老师说。
【记者调查】记者查看了王先生与沧州展翼轮胎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维修包协议(上图)。保养套餐金额988元。协议写明了车辆保养的信息和保养套餐的内容,附加说明包括三次换油(半合成)、内饰精洗、添加防冻液等服务。另外补充一下,没有时间限制,没有工时,滤芯自费。
王先生告诉记者,第一次去做汽车保养,他随身带了一个滤芯,汽修厂的工作人员给他换的。但是第二次去的时候,汽修店的工作人员让他支付更换滤芯的费用。
随后记者联系了接手王先生所订维修协议的汽修厂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汽车保养、换油必须更换新的滤芯。协议明确写着“滤芯自费”,王先生却不认可。“原来更换机油机滤、空滤、空调滤芯的正常费用从160元到180元不等。考虑到王先生的感受,我们只接受120元。王老师还是不愿意交钱,我们也很无奈。”该负责人表示。
[律师意见]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河北启誉律师事务所刘宏伟律师。刘宏伟认为,双方签订的《保养套餐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是有效的协议。根据合同上下文,如果王先生同时换油和换滤芯,滤芯是自费的,不包含在套餐里已经支付的998元里。汽修厂负责人“换机油必须更换新滤芯”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协议中也没有明确规定。王粲先生选择是否更换滤芯。
刘宏伟律师提醒读者,合同签署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协议时,要了解协议的内容,尽量确定各条款的含义,认可后再签订协议。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记者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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