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称和商标侵权有联系吗?
1.公司名称与商标侵权没有直接关系。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姓名权,不存在与商标同名的侵权行为。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法人和非法人企业的名称。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3.如果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则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侵权行为:
1)必须存在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存在损害事实,即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商标所有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该注册商标的单位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是损害事实。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即行为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事实。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的销售行为与商标所有人造成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商标侵权的后果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后果是要被要求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根据《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第153条。
(一)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部分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不足五万元,但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总价值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假冒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和二十五万元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法定刑定罪处罚。
众所周知,中国的汉字、语言、文化本来就博大精深,而企业在核准名称的时候,拥有这个权利的是当地的工商部门,工商局和商标局之间的信息系统也是相互独立的。如果工商局核准的公司名称被商标局判定为商标侵权,这样的管理是非常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