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主义记者曾柯灵
4月2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曾在Viya Live工作室出售的米源侵犯了袁隆平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判令某农业公司立即停止对袁隆平姓名、肖像进行商业使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隆平高科经济损失10万元。这一声明立即引起了关注,
但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4月27日,米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源科技”)官网及其微信公众号继续使用袁隆平的姓名和肖像。对此,米源科技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仍在与原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和湖南省高院联系。今后公司也会向公众说明这种情况。
湖南高院二审判决米源技术侵权。
4月26日,湖南高院微信公号发布文章《“袁米”擅用“袁隆平”姓名和肖像在薇娅直播间卖米,法院判了》。介绍了为规范袁隆平院士姓名和肖像权的商业使用,袁隆平院士生前与隆平高科签订了《袁隆平品牌权许可使用协议》,后者取得了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袁隆平院士姓名和肖像的专属商业权。
在Viya直播工作室销售米源的过程中,多次使用了袁隆平院士的名字和肖像(来源:湖南高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但2020年,隆平高科发现米源科技、钱逊(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黄炜(网名“viya VIYA”)和淘宝网涉嫌侵犯袁隆平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并出具了警告函。米源科技产品因此被暂停现场销售。
官网Q & amp一页元科技配有袁隆平的照片。
虽然《警示函》要求米源科技“立即停止在网络及其他渠道销售假冒‘袁隆平’大米等侵权商品,并删除相关网页;未经合法授权,禁止使用袁隆平的相关姓名、肖像、商标进行商业宣传,或者在推广相关产品时与袁隆平建立联系。”米科技从未停止在其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及其网站的相关文章中使用袁隆平的姓名和肖像,隆平高科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米源科技在其微信公众号及其网站的相关文章中使用袁隆平的姓名和肖像,是通过将袁隆平院士的姓名和肖像与其公司及其海水稻产品相关联进行介绍和宣传,均属于商业使用。这种行为会迷惑消费者,以为某个农业公司的产品是袁隆平院士推荐或代言的。
2018年,元科技与袁隆平院士签署《合作协议》大米食味与评价合作。袁隆平院士只是在大米口感和食品安全的研究上给一家农业公司提供了全面的指导。03010协议与R & amp也不涉及袁隆平院士许可某农业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使用其名称和肖像的相关约定。米源科技也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涉案海水稻产品是袁隆平院士及其研发团队研发的;d队。
法院认为,袁隆平院士为人类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社会各主体应当尊重其姓名和肖像,谨慎规范使用。特别是商业主体,在宣传与袁隆平院士的合作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捏造、夸大双方的合作程度,误导消费者,获取商业利益。
米科技未经许可,在与海水米等公司产品宣传相关的文章中商业使用袁隆平的姓名、肖像,但无法证明袁隆平院士与其宣传产品的关联程度,也不足以证明关联程度与涉案宣传文章中的内容一致。
米科技的商业使用侵犯了隆平高科取得的袁隆平姓名、肖像的独家商业许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容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解,增加了虚假购买的风险。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故判令某农业公司立即停止对袁隆平姓名、肖像进行商业使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隆平高科经济损失10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米源科技仍在使用袁隆平的名字和照片。
尽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米源科技“立即停止袁隆平姓名、肖像商业使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4月27日,澎湃新闻记者访问米源科技官网及其微信公众号,发现其仍在使用袁隆平的姓名和照片。
元科技微信官方账号界面
官网显示,米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源于上海水稻研发有限公司的技术团队;d中心由著名科学家袁隆平院士领导,在很多地方使用了袁隆平的照片。微信官方账号《合作协议》文章中描述,在袁隆平院士的指导下,上海水稻研发中心团队;为米源品牌提供技术支持的研发中心历时4年。经过1162次田间试验和875组配套试验,仅获得93组可在盐碱地种植的水稻品系,最终选出5种优质海水稻,以米源命名。
然而,在米源科技的淘宝店铺里,并没有看到袁隆平的身影。当来自吉姆的记者询问客服代表米源是否与袁隆平有关时,客服只是回应道。“米源”作为海水稻推广的重要品牌,专注于稻米品质的技术研发和应用。介绍中没有提到袁隆平。
当天,吉姆记者就此事询问了米源科技产品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有专人负责此事。公司领导也在和隆平高科、湖南高院接触。“我们这里还有很多资料,说明公司和袁老总是有合作协议的,稍后我们会有一个解释。”工作人员说。
同日,吉姆记者也就此事联系了隆平高科董事会秘书处,询问对方是否会继续采取相关措施督促米源科技修改相关宣传内容。截至记者发稿,没有任何回复。
不过,上海蓝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李新利分析,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米源科技败诉,米源科技拒绝执行。龙高科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法院执行完毕后,执行法官会向米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如果米源科技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执行法官可以将该公司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措施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
另外,根据法院公布的信息,隆平高科似乎并没有起诉维雅及其公司。估计2020年4月23日隆平高科发出警告函后,维雅的直播工作室停止销售米源公司的产品,所以没有追究。因此,维雅及其公司不需要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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