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冠省名的条件如下。1、实收资本或首次实收资本1000万元以上。2.实收资本或首次实收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3.控股子公司三家以上,母子公司实收资本总额6000万元以上,其中集团公司实收资本3000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