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更换和解聘董事的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全面了解公司更换董事、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我们以自己独立、客观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查阅赵殿清先生的任职资格、职业经历、工作经历等信息,未发现《公司法》、《章程》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我们认为,赵殿清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和资格。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赵殿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候选人。
在认真审核张忠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情况后,我们认为,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免去张忠先生总经理职务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无理解聘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履行解聘程序。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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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