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是企业名称登记的特殊程序。设立公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范围中有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一个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登记机关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2.法律依据:
(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个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过批准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经营范围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在报送审批前应当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是企业名称登记的一项特殊程序,是指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使企业避免在组织过程中因名称不确定而造成的使用名称的登记申请文件和材料的混乱,减少重复劳动和重复审批的现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报送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
(2)申请人可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银行开户;
(3)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或转让;
(四)申请人可持《名称预先核准注销通知书》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是企业名称登记的特殊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设立公司或者开办企业,必须报经批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面的按钮进行咨询,或者去https://www.zhucesz.com/企业进行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