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企业名称权是如何规定的?
003010(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企业名称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003010(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零三条【名称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百零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盗用、假冒他人的姓名权。
3.企业名称权被侵犯后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应当先提交,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相应的份数。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起诉书正文应当写明请求事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尾部应当签名或者加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诉法院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的主体资格材料。如居民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告企业提交的商业登记证等材料复印件。
2.证明原告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件(,等。)、收发凭证、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庭提交书证时,应当填写证据清单一式两份,详细列明所提交证据的名称和页数。证据经法庭承办人核对无误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名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四)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当在当事人履行必要手续并提交全部相关证据材料后七日内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费用。如果有困难,他们可以在预付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减少、推迟或免除。如果他们逾期不缴纳或书面申请延期、缓缴或免缴未获批准,法院将决定自动撤回诉讼。
(六)提交纠纷诉讼程序后,案件将由法院安排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结案后在财务室结清诉讼费用,做到多退少补。
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任何冒用企业名称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或者干预企业名称变更的行为,都是对企业名称权的侵犯,应当根据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和非法获利支付相应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