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列语言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你我的生活,他的生活。在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特别推出《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栏目,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李、何红梅、宣读民法典条文,总结梳理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进行比较解读,设计若干民法典知识问答,让大家一起学习法典、阅读案例、回答问题。
学习
第91集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张忠录
003010专栏即将结束,
我们再复习一遍!
这一期,我就带领大家看一个。
人格权保护典型案例。
读一下。
利用竞争对手的名称设置搜索关键词进行商业推广,构成对姓名权的侵犯。
3354网上竞价排名侵犯姓名权案
公文包
老虎公司是一家搜索引擎运营商,旗下拥有搜索广告业务。A公司为宣传企业购买了上述服务,并在3年内使用同行业“B公司”名称作为A公司商业宣传的关键词。通过案件相关搜索引擎搜索B公司的关键词,结果显示页面前两个词条都指向A公司,而B公司的官网词条相对靠后。B公司认为,A公司在网络推广时擅自使用B公司的名义分流客户,侵犯了其姓名权。甲虎公司明知上述行为构成侵权,仍主动提供帮助,故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和甲虎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共同赔偿损失30万元。
裁判结果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013条、第1014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扰、盗用、假冒等方式侵犯其姓名权。B公司作为知名企业,其名称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甲公司擅自使用乙公司的名称进行营销,必然会对其造成经济损失,已经侵犯了其姓名权。甲虎公司作为涉案搜索引擎运营商,对外开展付费广告业务,其对甲公司关键词设置的审查义务应高于普通网络服务商。因某虎公司未正确履行审查义务,客观上为涉案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构成共同侵权。故判令A公司、A老虎公司书面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影响,连带赔偿https://www.zhucesz.com/万元。
典型意义
姓名权是企业从事商业活动的重要象征性权利,已逐渐成为企业的核心资产。本案例基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新轨迹。通过揭示竞价排名广告的商业逻辑,明确保护他人合法注册的企业名称,不允许任何人以“蹭热点”、“站在名牌旁边”等方式侵犯他人的企业名称权。同时,本案也确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审查义务,督促其利用技术优势对“竞价排名”关键词的归属进行实质性审查等。对限制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规范行业竞争秩序,构建健康的品牌经济将起到积极作用。
原标题:《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 ——利用竞争对手的名义设置搜索关键词进行商业推广是否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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