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企业名称的一般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的专业科技研发、广告、咨询企业;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其他企业。
投资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建筑企业法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更高,要求2000万元。
每个省的具体情况会有些不同,比如浙江的:
获得“浙江”称号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生产、经营和非中介服务企业法人。其中,经济欠发达地区注册资本(金)可放宽至300万元。申报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最近两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型、经营型、非中介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中,经济欠发达地区申报出资可放宽至300万元,近两年年纳税可放宽至60万元。
(2)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出版艺术场馆、体育俱乐部及场馆、旅行社、养殖企业。
(三)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有20名以上合格专业人员,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的中介服务企业法人。
经认证的专业中介服务合伙企业,专业人员20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法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及其他法人。
符合上述条件的,请向辖区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报省工商局批准。(根据省工商局规定,冠生明贸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500万元。注册公司的名称可以冠以省名或省会名。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依次由以下部分组成:字号(或商号,下同)、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含州,下同)或者县(含市辖区,下同)的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下列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驰名商标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第十三条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或者“国际”字样:
(1)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扩展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注册公司名称前面加省名时有注册资本等限制。以广东省为例。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权限的通知》:
一是调整冠省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机关。
(一)调整范围。冠企业名称的核准登记机关可以调整为省、市、县(区)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省、市、县(区)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本省著名企业的登记注册或者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以本登记机关的名义出具有关文件,并加盖本登记机关的企业登记注册或者名称预先核准专用章
(二)有三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其中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省内冠名;
(三)企业名称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或者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申请使用“广东”、“广东省”字样。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粤工商3354号《关于调整广东省著名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机关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