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要求公司增加地区名称,第十三条规定了公司不增加地区名称的条件。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1.经国务院批准;
2.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3.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其他规定。
扩展信息:
003010内容解读。
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核准登记企业名称。
二、登记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使用“中国”、“中国”的企业名称中带有“国际”、“国家”、“民族”或者不带有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或者批准,全国范围内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相同或者近似。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含地州,下同)、县(含旗、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内的企业名称由同级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核准,本行政区域内同行业的企业名称不相同或者不近似。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在今年年底前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已登记的企业名称进行统一公告,使用“中国”和“中华”,并使用“国际”、“全国”或“全国”代替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不予核准的,由原登记机关限期办理其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其中《规定》在生效前已按我局工商企字[1990]243号文件申报,但不能再申报。
四。冠以省级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管理,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规定》制定,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
五、企业名称使用当地名称,如其名称能表明其所在行政区划,可不再冠行政区划名称。比如“北京机床厂”的企业名称就叫“北京北京机床厂”而不是“北京”。
不使用省、市、县知名字号的企业,其行政区划名称中可以省略“省、市、县”字样。
商业、公共餐饮和服务企业可以在异地使用著名作品名称,但必须冠以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
参考:百度百科-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企业申请总核名的步骤和条件
申请企业总局名称的步骤和条件
一个好的企业名称确实对企业有帮助。企业核名有几种类型,常见的公司核名、疑难核名、国家局核名等。今天边肖整理了关于公司核名和国家局核名的干货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众所周知,常见的公司名称一般有三种形式,不同形式没有本质区别。注册的时候可以选择其中一个。
常见公司名称的形式:
1、区域贸易组织形式
2.品牌名称的行业组织形式
3.字体大小的组织形式
一、企业申请国家局名称的要求:
1.不含admi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3.确定公司注册地址,到达区,比如X省X市X区。
4.确定公司的股东,是法人股还是自然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