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新签订,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更名后,之前的劳动关系是否不复存在?
最近有网友问,用人单位更名后,之前的劳动关系是不是不存在了?今天就来看看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劳动关系不受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无论用人单位如何变更,包括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结构变更,都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关系依然存在。
所以,作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关心和理解用人单位的变化,但更重要的是要做好本职工作。不管谁是老板,如果不承认之前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都是违法的。解除劳动合同,你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补偿。
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仅涉及名称变更,不影响劳动者权益和劳动合同的履行。只有在与工人达成共识后才能更改。作为劳动者,应该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配合用人单位,积极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这也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精神。
总之,用人单位名称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关系依然存在。这就是我们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请在下方评论区留言讨论。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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