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于2022年2月25日更名为XXX吕雯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2月28日进行税务变更。但由于业务和财务沟通不及时,业务员在2022年3月开票时仍按旧公司名称申请开票。收到财务发票后,我一头雾水。公司更名后,旧公司名称的发票还能用吗?
答:没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如实开具全部发票,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填写发票,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所以,既然福建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经更名为XXX吕雯科技(福建)有限公司,而且税务也发生了变化,那么发票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发票信息必须与税务系统一致。旧公司名称开具的发票无法使用,应要求业务员更换新公司名称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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