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发生和传播,规范疫情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疫情造成的影响,确保临床试验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九不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调整疫情防控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现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
一、全力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国家、省、市颁布的疫情防控及你院制定的各项规定,无条件严格执行。
二是做好个人和公共卫生防护,外出时佩戴有效的防护口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等。在你的医院工作的时候。
三。确保在贵院工作的我公司员工在近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以城市为单位)或境外居住史,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无密切接触。
四。本公司员工在临床研究项目过程中,需要直接接触受试者及其家属以收集相关信息时,应取得PI或PI授权的Sub-I的同意,以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接触。或在后续检查中出现任何与新冠肺炎相关的症状或疑似症状,将尽快向研究医生报告,并做进一步检查和诊断。
五、控制信息编发、发布、转发等行为,不传播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传播谣言,不信谣,不传谣。
不及物动词我司员工提供的疫情防控数据真实准确。
公司名称(公章):
注:“*”疫情高风险地区填写时以政府部门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