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的名称、字号、行业或者业务特点和组织形式组成。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跨行业综合性企业的名称不得含有行业或者业务特征。此外,《规定》加强了企业名称登记的事中事后监管,明确涉及‘傍名牌’等其他企业名称侵犯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企业登记机关对涉嫌侵权企业进行登记;同时,禁止事项增加了‘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不良影响’,这意味着企业登记机关有权更正任何因其名称产生不良影响的企业。”据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大庆是全省企业名称自行申报试点城市。2018年9月1日,正式面向社会启动“企业名称自行申报改革试点”。企业名称不再预先核准,网上查询申报工作即可。《规定》的正式实施,对于我市企业来说,更多的是了解企业名称的基本规范。比如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等字样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并报国务院批准。但是,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使用外国投资者名称的,可以含有“(中国)”字样。此外,在企业名称的禁止事项中,列举了9种情形,包括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的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军队番号,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