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分公司并不是一个有真实意图的公司。它的名称虽然有“公司”二字,但实际上是在总公司名称后面加上了分公司的标识,也就是说它没有自己的章程。因此,注册上海公司网边肖将为您介绍关于分公司是否有章程,如何设立章程及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1.分支机构是否有章程,如何设置章程?
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组织。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需在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二字即可。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采取按业务经营的分类和地域范围在公司内部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
二。设立分公司的材料
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股东会要求设立分公司的决议;
5.办公室的居住证明,如果是出租的,提供租房合同和出租人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公司任职证明;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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