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名称和店名不一样没关系。
一、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
从事商业、公共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机关备案。"
2.店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名称相同,可适当简化。
比如营业执照注册为“XX流行服饰店”,店铺的牌匾可以缩写为‘流行服饰’。
三、但业务需在营业执照范围内,不要超出范围。
注意:建议营业执照上的名字要一致,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其功能相同。都是公司的法律文件。根据相关规定,营业执照正本应悬挂在公司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
副本的存在是为了方便在公司运营中使用。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营业执照原件,可以使用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采用折叠打开设计,方便携带。营业执照名称可以不同于商店名称。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第20条:
企业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机关备案。
03010于1991年5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1991年7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
规定内容
(1991年5月6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7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号公布,2012年11月9日修订)
第一
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其他依法需要登记的企业。
文章
企业申请登记时,应当以企业名称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有权。
第四条
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机关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第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登记的不适当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不适当的企业名称。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登记主管机关更正不适当的企业名称。
第六条
一个企业只允许使用一个名称,该名称不得与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同行业企业的登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企业如有特殊需要,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从属名称。
第七条
企业名称应当依次由下列部分组成:名称(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业务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含州,下同)或者县(含市辖区,下同)的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并向登记主管机关申报登记。
第九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和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第十条
企业可以选择字体大小。字体大小应由两个或更多字符组成。
企业因正当理由可以使用地方或其他著名作品的名称,但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为名称。
民营企业可以用投资人的名字作为字号。
参考:百度百科:企业名称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