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科技园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已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4)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朗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郭文忠、侯晓红,独立董事胡晓东、于晓峰、范行健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张华、吴春泉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湘君老师出席了会议;本公司执行董事谭列席了会议。
二。对动议的审议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抵押贷款的议案。
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情况
1.关于增加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加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增加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情况的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通过。
2.第四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与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最终控制人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股东;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12,248,593有效表决权,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4,355,222有效表决权,均回避表决。
三。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事务所:湖南君健事务所。
:许、杨宁宁
2.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参考文件目录
1.由出席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由见证的事务所董事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