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登记流程及主要提交材料清单
商业登记流程及主要提交材料清单
一、主要工艺和材料
一、主要工艺和材料
第一步:咨询后接收《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
第一步:咨询后接收《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
第二步:提交名称登记材料,接收《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二步:提交名称登记材料,接收《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三步:根据《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接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接收《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第三步:根据《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接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接收《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1.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在工商局确认的投资银行开立投资专用账户;3.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1.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在工商局确认的投资银行开立投资专用账户;3.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第四步: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接收《受理通知书》;
第四步: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接收《受理通知书》;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全体股东签名(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署;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国有独资企业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6.股东初始出资为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企业属性不同可能有聘任书和任命书);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9.居住使用证明,租赁房屋须提交租赁协议,协议期限须在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10、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执照复印件;13.集团公司应提交成员企业加入集团的决议;14.除上述必要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册和董事、经理、监事名册。15.其他相关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全体股东签名(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署;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国有独资企业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6.股东初始出资为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企业属性不同可能有聘任书和任命书);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9.居住使用证明,租赁房屋须提交租赁协议,协议期限须在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10、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执照复印件;13.集团公司应提交成员企业加入集团的决议;14.除上述必要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册和董事、经理、监事名册。15.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二。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1)股东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
(1)股东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资本:一般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实缴资本以10万元人民币为限),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资本:一般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实缴资本以10万元人民币为限),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四)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企业工商注册流程及资料
企业工商注册流程及资料
一、资料3360 (1) 《企业名称预核准申请书》,(2)拟注册公司名称三个,(3)公司注册地址,(4)公司经营范围名称核准应准备。
一、资料3360 (1) 《企业名称预核准申请书》,(2)拟注册公司名称三个,(3)公司注册地址,(4)公司经营范围名称核准应准备。
5)股东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盖章)6)股东盖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盖章)
5)股东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盖章)6)股东盖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盖章)
二、营业执照准备资料。
二、营业执照准备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字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复印件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应注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署;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具体委托事项、权限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字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复印件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应注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署;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应当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的权限和委托期限。住所使用证明;(招商局提供)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复印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人的房产证复印件进行租赁;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本规范适用于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6)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本规范适用于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7)涉及股东签名的,自然人股东自行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股东签名”。
7)涉及股东签名的,自然人股东自行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股东签名”。
4.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准备的材料(7个工作日)
4.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准备的材料(7个工作日)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身份证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身份证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
5)公章(取得营业执照后到公安局窗口办理)
5)公章(取得营业执照后到公安局窗口办理)
5.税务登记
5.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合同等合法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租赁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合同等合法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租赁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