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真正的州府”
“仪征大码头”
首席摄影师周晓明
2020年9月23日早上
摘自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仪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
现在不合格食品的风险
控制信息通告如下:
一个
1.仪征市瑞鑫餐饮店经营使用的“一次性餐包(竹筷子)”。
(一)抽样的基本情况。2020年8月21日,普利检测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对仪征市瑞鑫酒楼经营使用的标称“食品名称:一次性餐包(竹筷子),规格型号:散装,购买日期:2020年8月18日”的一次性餐包(竹筷子)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上述“一次性餐袋(竹筷子)”二氧化硫溶出量(以SO2计)项目不符合GB/《一次性筷子第2部分:竹筷》的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送达:2020年9月14日,我局将上述“一次性餐包(竹筷子)”《检验报告》、《仪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送达仪征市瑞鑫餐饮店,并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2020年9月14日,我局对仪征市瑞鑫餐饮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上述批次的“一次性餐包(竹筷子)”均已使用。根据调查情况,该局将对当事人不合格的“一次性餐包(竹筷子)”行为进行处理,责令该店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其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
二。仪征市萨姆森比萨店经营使用的“4号意大利面包装盒”。
(一)抽样的基本情况。2020年8月21日,普尼检测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对仪征市必胜客经营使用的标称“食品名称:4号面食包装盒,规格型号:散装,购买日期:2020年8月11日”的4号面食包装盒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上述“意大利面包装盒4号”荧光物质(波长254nm、365nm)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送达:2020年9月14日,我局将上述“4号意大利面包装箱”《检验报告》、《仪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送达仪征市萨姆森比萨店,并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2020年9月14日,我局对仪征市萨姆森比萨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在该店经营场所发现上述“4号面食包装盒”98批次,已被扣押。根据调查情况,我局将对该店“4号意大利面包装盒”不合格经营使用行为进行处理,责令该店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
三。仪征市周振镇零零鸡店经营使用的“一次性纸箱”
(一)抽样的基本情况。2020年8月19日,普尼检测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对仪征市周振镇经营使用的标称“食品名称:一次性纸盒,规格型号:散装,购买日期:2020年7月21日”的一次性纸盒进行抽样检测。经抽样检验,“一次性纸盒”上述荧光物质(波长254nm、365nm)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送达:2020年9月14日,我局将上述“一次性纸箱”《检验报告》、《仪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送达仪征市周振镇零零鸡餐厅,并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2020年9月14日,我局对仪征市周振镇零零鸡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上述批次的“一次性纸箱”均已使用。根据调查情况,该局将对该店不合格的“一次性纸盒”行为进行处理,责令该店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其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
四。仪征市奇森餐饮店经营使用的“炸鸡包装盒”
(一)抽样的基本情况。2020年8月17日,普尼检测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对仪征市旗森餐饮店经营使用的标称“食品名称:炸鸡包装盒,规格型号:散装,进货日期:2020年7月29日”的炸鸡包装盒进行了抽样检测。根据抽样检查,上述物质的荧光物质(波长为254nm和365nm)
(二)送达:2020年9月14日,我局将上述“炸鸡包装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检验报告》送达仪征市奇森餐饮店,并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2020年9月14日,我局对仪征市旗森餐饮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店经营场所未发现上述批次的“炸鸡包装盒”。根据调查情况,该局将对该店不合格的“炸鸡包装盒”行为进行处理,责令该店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其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
5.仪征市周振镇小邱小吃部经营使用的“环保餐具(一次性塑料盒)”。
(一)抽样的基本情况。2020年8月19日,普尼检测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对仪征市周振镇小丘小吃部经营使用的标称“食品名称:环保餐具(一次性塑料盒),规格型号:散装,购买日期:2020年8月11日”进行了抽样检测。经抽样检验,上述批次“环保餐具(一次性塑料盒)”在70下2h,乙酸总迁移量为-4,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送达:2020年9月14日,我局将上述“环保餐具(一次性塑料盒)”《仪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送达仪征市周振镇小邱小吃部,并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2020年9月14日,我局对仪征市周振镇小秋小吃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店经营场所未发现上述批次的“环保餐具(一次性塑料盒)”。根据调查情况,该局将对该店不合格的“环保餐具(一次性塑料盒)”行为进行处理,责令该店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这批“环保餐具(一次性塑料盒)”的标称生产者名称为“山东康源餐饮用品有限公司”,相关材料已移交山东省济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