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的设立和发展都离不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作为企业经营的必备证件,需要妥善保管。你知道营业执照公司全称是什么吗?企名网边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帮助。
一是工商局规定有些文字不能作为公司名称,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文字: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军队编号;外国文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第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
三是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一个企业名称不得包含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属企业的名称。
第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允许有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其他更名不满1年的企业原名称相同;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同名;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七是企业名称需要翻译成外文的,按照文字翻译的原则,由企业自行翻译使用,无需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名字不能乱。要符合规定,必须先注册域名,经过审核后才能使用。不能使用名牌名称,不能使用中文或中文前缀名称,不能随意使用地名或名人姓名、党名、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军队番号。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后,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书)。
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驳回申请的决定。
在一个工作日内(待核实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除外),申请人可持《登记决定通知书》在发行窗口发行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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