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7年3月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4日公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信息披露表》(陕监处罚决定字[2021]第6号)显示,xi安惠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当事人刘增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使用过期的保险许可证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根据《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陕西银保监局决定对xi安惠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0000元;Xi安惠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增辉被罚款5000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Xi安汇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是Xi安中国大汽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中国大汽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中国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大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大汽车”)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大汽车显示,公司业务规模行业领先,创新能力突出,是中国乘用车分销及服务行业的龙头企业。6月,中国大汽车成功登陆a股市场,股票代码。2006年6月成功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宝信(现更名为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103010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处以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保险许可证的;
(二)使用过期或者失效的保险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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